2025年度广东省水利行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入库工作开始受理广东省水利行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入库38
发表时间:2025-11-05 13:55 根据《广东省水利行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参加评价的水利工程需先申请创建入库,应广大会员单位需求,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2025年度广东省水利行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入库工作开始受理啦!快来了解入库流程,把握申报良机! 申请入库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请。我会将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公布入库名单。 申请入库范围 (一)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或注册地位于广东省的协会会员单位在外省参与建设的新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不含除险加固工程); (二)对于总投资超过100亿元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能够保证独立发挥工程作用且新技术应用成效突出的单个施工标段(有独立施工合同且施工合同额不低于20亿元),可作为一个独立工程申请。 入库申请条件 01 计划申请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的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不含除险加固工程) 02 计划在工程建设中应用近五年(2021-2025)经水利部发布的成熟适用水利科技成果推广清单中的新技术或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公布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中采用6项及以上建筑新技术的水利水电工程 03 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协会会员单位 入库申请资料 (一)示范工程创建申请书(见附件2); (二)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申请入库方式 (一)符合入库条件的创建项目单位应按《规定》第十三条将入库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寄送至我会秘书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协会邮箱并备注“年度+单位简称+新技术入库申请”; (二)申请材料中,创建申请书单独装订,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并退还;邮寄材料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材料将退回寄件人,邮费自理。 注意事项 (一)经形式审查后,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创建示范工程入库名单,我会将在官网进行公布,并按照《规定》要求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创建示范工程进行动态管理; (二)采用邮寄方式的,请采用顺丰快递,并与工作人员确认是否收件。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瑜秦 联系方式:(020)87567864 协会邮箱:gdslhyxh@163.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B611 |